2017年3月16日,欧洲议会以558票对17票通过了一项欧盟条例草案。该草案旨在履行国际义务,防止侵犯人权和通过锡、钽、钨、金的贸易向武装集团提供资金来源。该法规规定除欧盟最小的锡,钨,钽,黄金进口国之外,其他所有的厂商都要对货物来源进行尽职调查,大厂商也必须披露他们监督货物来源的计划。
欧盟冲突矿产法案最新更新内容如下:
范围 – 锡,钽,钨和黄金。
进口商的强制性检查 – 根据经合组织的指导原则,对锡,钨,钽和黄金及其矿石来自冲突和高风险地区的进口商应进行尽职调查。进口商还应保存文件证明其各自遵守的义务,包括独立第三方审核的结果。
小型进口商和回收材料厂商豁免政策 -(检查门槛请查看完整文件附
件http://www.europarl.europa.eu/portal/en)。
检查条款 – 本规例适用之日起两年和其后每三年,委员会应检查本规例的运作效力及该计划在当地的影响。委员会也有可能会对尽职调查计划落实不合格的公司提出额外的强制性措施。
供应链尽职调查计划鉴定 – 各有关机构的政府,行业协会和有组织的集团(“计划所有者”)可能会向委员会申请由他们制定和监督并由欧洲委员会认可的供应链尽职调查计划。该申请需要有充分证据和资料的支撑。
第三方审核 – 包括所有欧盟内进口商的活动,加工和用于实施矿物或金属供应链尽职调查的系统,包括其管理体系,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审计工作还应包括向进口商提出如何改进其尽职调查做法的建议,并且必须遵守“经合组织尽职调查指南”规定的审计原则。
披露义务– 欧盟内的矿产或金属进口商应向成员国主管部门提供任何第三方审核或符合委员会认可的供应链尽职调查计划的证据报告。他们还应在适当考虑到商业机密性和其他竞争的前提下向下游采购商提供供应链尽职调查获得的所有信息。
一旦安理会批准了这项协议,它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尽职调查义务将会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这也给成员国足够时间任命合格的机构以及让进口商熟悉法规和义务。
锡、钽、钨和金被广泛用于电子、珠宝等产品当中,欧盟锡、钽、钨交易占全球的25%、金交易占15%,是这四种金属及其制品的最大消费市场之一。欧盟冲突矿产法案的实施将波及到近400家欧盟矿产进口商、贸易商和零部件制造商,处于矿产供应链上游的成千上万家冶炼厂和精炼厂将会被要求配合这些被波及的欧盟企业收集矿产来源地数据和开展供应链尽职调查。
我国境内从事锡、钽、钨和金这四类矿产冶炼/精炼的企业,受出口至美国、欧盟市场影响,自2013年开始已有部分企业接受矿产来源地尽职调查展开的认证。企业为此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人力和管理成本,有时还不能通过认证审核。不能通过认证审核的冶炼/精炼企业将面临被终止贸易往来的困境,这让国内不少矿产企业,尤其是小型企业直呼“伤不起”。欧盟条例对矿种和地域的扩大泛化趋势,将迫使我国更多的矿产和冶炼/精炼企业接受尽职调查的强制认证。
Ref:http://www.cqn.com.cn/zggmsb/content/2016-09/06/content_3364704.htm(中国质量新闻网)